洛川县开展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 筑牢消费者权益“保护墙”
为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,打击消防产品销售、使用领域大违法行为,提高社会单位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,引导消费者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。3月12日,洛川县消防救援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、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以“提升消费品质”为主题的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,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。
“咱们在购买灭火器的时候会发现在它的底圈或劲圈部分,有水压试验压力值和出场年份的钢印,如果没有,就不要购买,避免遇到火灾事故时无法使用,造成一些严重的后果……”

“我是附近的商户,早上刚开门就看见街道两边挂了好多有关“3.15”消费者维权日的条幅,因为平时我们店里有用到灭火器,但是如何辨别真伪不是很了解,今天正好有消防员现场讲解,我懂得了如何去辨别灭火器的真伪、包括日常用品的真假。”附近商户王娜高兴地说。
活动当天累计推送公益短信2万条,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,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次。

此次集中宣传,提高了销售、使用消防产品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辨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能力。下一步,洛川县消防救援局还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联合执法机制,进一步协调配合,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检查力度,严肃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,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因消防产品质量造成的火灾隐患,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。(洛川县消防救援局 高鹏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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